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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交警严处快速路小事故不迅速撤离车辆

来源:未知 作者:太太 发布时间:2020-06-01
  太原市交警支队决定于6月10日起,严处快速路上小事故不迅速撤离车辆,违者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。
 
  太原交警在现有122事故报警服务台增设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引导流程,在“山西公安”微信公众号及“山西太原交警”微信小程序中增设微信报警功能,拓展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受理渠道,尽可能将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。
 
  适用范围:中环路(含)闭合范围以内的滨河东路、滨河西路、建设北(南)路、太榆路、府东(西)街、迎泽大(西)街、南内环(西)街、长风(西)街;龙城(西)大街全线。财损事故快速处理适用7时至19时30分(夏季),7时30分至18时30分(冬季)。
 
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,人未伤、车能动、有保险的,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,采取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,立即撤离现场,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,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。
 
  事故当事人可以拨打122电话或微信报警进行事故报警,并根据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,同时耐心等待民警前往定责;未撤离现场的,警务人员将指令撤离。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及视频监控发现交通事故后,会主动联系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,指引事故快速处理,警务人员将指令撤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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