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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税务局出台 可减免符合条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

来源:未知 作者:太太 发布时间:2020-04-25
  近日,省税务局消息,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出租方,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2月1日至5月31日,对疫情期间为出租方,当年缴纳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,可申请困难减免。确有困难,是指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以上(含)租金。
 
 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于5月31日前,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提交减免申请。纳税人根据税务部门核准结果,在申报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,当期享受减免。减免税额合计不超过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总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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